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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清“法轮功”邪教本质坚决与之斗争到底

1999-10-29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《“法轮功”就是邪教》发表后,全国各地群众反映强烈,纷纷指出,“法轮功”就是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,剥去它的伪装,认清它的邪教本质,对于我们巩固揭批“法轮功”斗争的成果,意义重大。如果让这样的邪教发展下去,必将国无宁日,民无宁日;取缔这一邪教组织,十分必要,大得人心。

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国情研究会会长张塞说,“法轮功”不是一般的非法组织,而是邪教。作为邪教,它同国外的邪教组织类似,也是搞教主崇拜,对人们的精神、思想进行控制,使练功者受李洪志的摆布,一切按他的说教去思想、去行动,甘受驱使。张塞说,任何邪教都有政治目的,“法轮功”也不例外。李洪志及其操纵的“法轮功”组织公然抵抗社会,向党和政府挑战、示威。他们与国外敌对势力掀起的反华浊流遥相呼应,干了那些人想干而干不了的事。如果让“法轮功”得逞,我们的社会就会出现历史大倒退。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容许的。

北京友谊医院皮肤性病科教授、主任医师曹仁烈说,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对“法轮功”作了进一步的深入揭露,我看了两遍,感到它对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性质剖析得很透彻,使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“法轮功”组织的反动本质。“法轮功”组织邪就邪在盗取各种宗教名词概念编造邪说,欺骗广大群众;邪就邪在打着“护法”的旗号,煽动蒙骗不明真相的练功者非法围攻党政机关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。

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在辽宁大学师生中引起强烈共鸣。大家认为,认定“法轮功”是邪教,符合事实,定性准确,使我们进一步认清了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性质,与之进行斗争更加坚定明确,也给痴迷于“法轮大法”的少数人打了一针清醒剂。青年教师唐彦林说,“法轮功”搞教主崇拜,利用歪理邪说控制修炼者,导致许多人精神失常,甚至致残致死,坑害群众,贻患社会,同历史上的和国外的邪教组织相比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只有彻底取缔它,才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。机关干部刘心萍说,个别学生受“法轮大法”的毒害,放弃学业,修炼“大法”,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危害。看到他们误入歧途,真是令人痛心疾首。宣布“法轮功”组织为邪教,是完全正确的。法学院学生沈忠阳说,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非常及时而且必要,我们作为大学生,要努力学习,提高警惕,不为邪教邪说所惑,以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的号召,坚决同“法轮功”这个邪教斗争到底。

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指出:现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敛财的暴发户。山东省公安厅的同志说,“法轮功”组织在山东大肆聚敛钱财就是现代邪教的表现。他们在山东卖书不开发票,也不按正常渠道纳税和申报收入。在生产销售资料、录音带、录像带中,非法盈利更多。“法轮功”组织一直标榜不要学员一分钱,其实正是利用广大学员对“法轮功”的迷信,从而达到聚敛钱财的目的。一个成本几毛钱的“法轮功”章,卖3块钱,一张小照片,就卖5块钱,在这些物品的发行中,做具体工作的受蒙蔽学员都是无偿劳动,最后钱都给了李洪志。仅在山东一地,“法轮功”组织聚敛钱财就多达近千万元。

全国各地读者纷纷反映,看了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后,深切地感到,如果听任“法轮功”发展下去,将国无宁日、民无宁日。他们说,世界各国对邪教都不容忍,很多国家对邪教都是严肃惩处的,因为邪教危害人民、危害国家、危害社会。我国取缔“法轮功”的作法,不是特例,而是世界通行的作法,合情、合理、合法。河南大学从事哲学研究的副教授郑慧子认为,作为一种邪教,“法轮功”在中国产生并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,是不能忽视的现象。因此,我们要有坚决与之做斗争、彻底肃清其流毒的思想准备。天津宝坻县委干部孙伯说:“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让我们更进一步认识了‘法轮功’的本质。我们同‘法轮功’组织的斗争,是严肃的政治斗争。在这场斗争中我们绝不能有半点手软,否则老百姓就不会有好日子过,国家就不会稳定。”

天津《青少年科技博览》杂志,曾经同围攻编辑部的“法轮功”组织进行过一场政治较量。总编辑周绍禄说:“我们同‘法轮功’的斗争早已不限于科学与迷信的较量,而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。现在我们更加看清了‘法轮功’的邪教真面目,决心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,取得彻底的胜利。”

(本报记者吕贤如、范又、苗家生、赵秋丽、刘先琴、陈建强,通讯员房广顺采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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